1、我厂产品质量保证期为:自出厂日起为十二个月。
2、在质量保证期内,出现因制造质量引起的故障,我厂负责免费维修服务。
3、本厂收到投诉信息,将在4小时内与客户联系,并提出处理意见。
4、对急需现场处理的质量问题,用户与我售后服务人员取得联系后。江浙沪地区24小时以内;江浙沪外72小时以内我厂售后服务人员到达现场。
5、对非本厂制造质量造成的现场服务,我厂将根据实际发生的差旅等费用,酌情向客户收取技术服务费。
6、对非本厂制造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或质保期外的损坏,我厂按实收取成本费,提供无偿维修服务。
7、为了方便用户质量投诉,我厂传真机24小时开通。